福州市城乡建造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3号主张的再答复

发表时间: 2024-03-01 18:04:25 来源:检查井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执行制止来料加工以加强预拌混凝土办理并保证建造工程质量安全的主张》(第1053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预拌混凝土职业办理的重视,环绕您所提出“由工程质量监督部分加大关于运用甲供资料的工程建造项目的查看力度,加大关于运用甲供资料的混凝土供货商的查看频率”的主张,我局现就后续进一步做好混凝土职业监督办理工作的定见答复如下:

  一、疏通问题反映途径。建立电话专线和邮箱(电话,邮箱:),搜集强制甲供原资料等各种打乱商场秩序的头绪,经查实,存在强制甲供原资料或以低于成本价歹意压价打乱商场秩序的行为,我局将约谈相关职责单位,全市曝光其打乱商场的不良行为。

  二、施行要点监管。经查实,相关预拌混凝土企业确存在来料加工行为的,对运用该企业的预拌混凝土的工程建造项目,由工程质量监管部分加大对该工程建造项目的查看力度,扩展实体查看规模。对该预拌混凝土企业,抄告预拌混凝土企业属地建造主管部分,对该企业加大查看频率。

  三、严惩修建商场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由日常监督查看工作中,对工程建造项目预拌混凝土供给单位有没有预拌混凝土资质进行核对,若发现混凝土供给单位无预拌混凝土资质的,应及时函告项目所在地建造行政主任部分依法依规进行查办。

  四、充分发挥职业协会的作用。要求职业协会指定职业条约,加强职业自律,严守质量底线,发现有甲供原资料、以低于成本价歹意压价打乱商场秩序的,除按职业条约限制之外,一起上报建造行政主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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