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 2024-01-09 00:45:31 来源:五星体育直播免费观看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2,063,92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多年来主要专注于从事水泥熟料、水泥、特种水泥、混凝土、骨料等建材产品的生产制造和销售。近年来,公司充分应用已有资源向相关产业延伸,水泥窑协同处置环保业务成为公司重要新业务,同时公司正在向基建与建材产业链相关的智慧物流等业务拓展升级。

  水泥品种最重要的包含42.5级水泥、52.5级水泥和油井特种水泥等,大范围的应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水利工程、油井等基础设施或大型重工业设施项目,以及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和农村市场,公司的混凝土和骨料也应用于上述各类建筑工程和建筑设施。水泥熟料是水泥的半成品,公司部分水泥熟料直接销售给水泥粉磨企业。

  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固废的环保业务可以为各类工业公司和油田等提供危险废弃物、油污泥、固体废弃物处置服务,也可以为城市市政提供各类生活垃圾、污泥和其他危固废的“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综合处置服务。

  公司采取总部为投资和战略管控中心、区域为市场经营中心、各个子公司为生产所带来的成本中心的运营管控模式,实现了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运营模式。

  水泥属于基础原材料行业,是区域性产品,其销售半径受制于运输方式及当地水泥价格,公司的水泥销售模式根据销售对象的不同,建立了以经销模式为主、直销模式为辅的多渠道、多层次的销售网络,同时公司正在通过自有电子商务平台和物流贸易供应链平台推广销售终端产品。

  公司的主要原燃材料为煤炭、石灰石、砂岩等,并需要稳定的电力供应,公司主要的组成原材料均有充足储备或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供应渠道,目前生产所需原燃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也充分运用电子采购交易买卖平台等渠道进行集中采购,产业互联网和工业智能化的应用正在助力公司向智能化制造经营方向全面升级发展。

  水泥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原材料,用水泥制成的砂浆或混凝土,坚固耐久,大范围的应用于土木建筑、水利、国防等工程,目前国内外尚无任何一种材料可以替代。水泥需求与宏观经济走势正相关,经过多年迅速增加,目前国内人均水泥消费量处于高位,总需求量进入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的平台期,但行业总体产能供给过剩,供给侧改革和结构性调整任重道远。

  2020年水泥行业经济运行表现为“急下滑、快恢复、趋稳定”的特征。水泥产销量实现同比增长由负转正,2020年全国全年水泥产量达到23.77亿吨,同比增长1.6%,保持高位平台期。水泥价格处于高位震荡,呈现出“先跌后扬”的“V”字型走势,价位水平与2019年相当,行业实现利润1,833亿元,同比下降2.1%,水泥行业依旧保持了稳健发展形态趋势(数据来源:数字水泥网)。

  水泥行业发展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行业等紧密相关,发展规律具有周期性特点,但近年来供给侧改革、产业集中度提升及能耗环保控制等相关因素使产能供给得到一定效果控制,新增市场也得到严控,从而某些特定的程度上避免了分散市场时期的大幅周期起伏,总体走向成熟市场平稳趋势。

  国内各区域市场周期特点仍有明显的差异,尤其是气候季节因素和生产施工环境条件因素使北方的季节性淡旺季周期相对明显,而南方除传统春节冬歇外季节性淡旺季波动已不再明显,行业的周期性特征已经逐步趋于稳定。

  公司的水泥主业产能规模居行业前20强,目前公司在浙江、安徽、江苏、宁夏、新疆、内蒙古、贵州、广西、江西等10个省份和境外的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拥有约40多家子公司,具备水泥熟料年产能约1,475万吨,水泥约1,750万吨,拥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十一条,在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年公司被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认定为国家重点支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大规模的公司(集团)60强企业,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被中国水泥网评为水泥行业综合竞争力前三位,水泥产能全国排名第十六位。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固废是符合国家产业支持政策和充分的利用资源实现产业升级的创新型环保产业,也是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环境下企业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的务实行动。公司在发展规划中明确了以水泥窑协同处置为企业高质量升级发展的重要方向。公司子公司安徽上峰杰夏环保有限公司和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固废和危废填埋场等系列项目均已建成投产,能解决周边城市污泥、垃圾和危废、固废等处置消化难题,通过对危固废“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提升企业“碳中和”质量,在创造经济效益新增长点的同时进一步体现公司的社会效益价值。

  公司在专注做好主业的同时,结合内外总体环境形势,逐渐拓展了水泥窑协同处置环保和智慧物流等相关产业,收缩和逐渐退出房地产业务,适度开展了新经济产业股权投资业务,但目前水泥建材主业占据营业收入比重仍超过90%,全年主体业务和经营模式等未出现重大变化。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世界经济遭遇新冠疫情冲击陷入深度衰退,中国经济在年初重创后全民同力克服一切阻碍迅速复工复产,经济也迅速恢复,步入稳定运行通道。在疫情和汛情洪灾双重影响下,水泥行业2020年经济运行呈现为“急下滑、快恢复、趋稳定”特征。全年全国水泥和熟料产量同比略有增长,但营业收入和总利润均同比略降。

  2020年,公司董事会按照中期发展规划坚持推进各项经营计划和发展项目的落地,积极应对疫情和洪涝灾害对所在区域的影响,在做好抗疫防疫、救灾扶贫等工作的同时,最大限度保证生产经营平稳运行,迅速恢复复工复产。公司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整合收购了系列全新项目,完成了贵州独山等重点项目建设和主要基地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升级,拓展了环保业务新增长点,产业链结构进一步丰富,新经济产业投资取得突破,公司总体规模和竞争力实现了稳步增长。

  在经历百年不遇的疫情和超长雨季洪涝灾害影响下,以及主要基地超低排放改造降低运转率的影响下,公司在华东区域市场销量和售价均同比下降,销量增长所在的西北区域售价较低使公司全年产品均价同比下降,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同比下降;但公司全年产品综合毛利率、净利率、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人均净利润等指标均继续保持行业领先。

  多难兴邦,殷忧启圣。多重困难与挑战之下的2020年却成为上峰新一轮发展起步之年。公司持续完善“一主两翼”发展的策略,围绕水泥建材+骨料环保+投资的三条发展线制定了稳中求进的成长路径,三条发展线项目均成功落地,有序推进。

  建材主业线发展稳步开拓。华东区域方面,公司在华东区域诸暨市次坞镇拟合作建设一条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同步实施水泥窑协同处置等配套项目;收购了宁波甬舜建材年产200万吨粉磨站21%的股权;颍上三期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项目继续推进。

  西南区域方面,公司贵州南部独山水泥熟料生产线及配套水泥粉磨项目已顺利投产运营;毗邻的广西北部都安新项目正在开工建设;公司将在贵州黔南州都匀市合作建设一条日产4000吨智能化水泥熟料生产线及配套项目,三项目奠定了西南区域基本发展格局。

  西北区域方面,公司完成了对宁夏上峰两条水泥熟料生产线的技术改造复产与整合;在银川以西收购了内蒙古松塔水泥有限责任公司85%股权,两基地呼应联动,并与新疆博乐和乌苏基地等共同增强了公司在西北区域综合规模实力。

  围绕主业产业链相关骨料、环保、物流等延伸发展线发展顺利。骨料业务方面,宁夏基地凭借丰富的石灰石资源通过委托加工形式使骨料产能达到600万吨。加上目前华东的现有产能,骨料及块石等产能已超过1500万吨,西部的增量丰富石灰石资源和南部贵州广西等充足资源储备进一步支撑公司骨料业务的快速扩张;

  危废处置环保是公司发展成长的新亮点,报告期内,宁夏16.8万吨水泥窑协同综合处置危废和油泥及总量109万方的危废填埋、安徽水泥窑协同环保总量约33万吨的危废、固废、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均已取得业务经营许可并已正式投运,至此两地总量约年产50万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固废,及后续依托国内三大区域持续扩张增量使上峰一跃成为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环保产业新力量,上峰总体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

  新经济产业股权投资线,公司响应号召围绕国家重点支持倡导的解决“卡脖子”问题的核心技术创新领域,以及发挥产业优势领域精耕细作的优质企业股权作为标的,在芯片半导体、高端制造、环保等领域开始稳步发力。基于与专业行业领军研究部门的紧密合作,目前公司已通过设立私募基金先后投资了显示驱动芯片全球市占率第一的合肥晶合集成、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企业浙江硕维轨道及大湾区唯一一家已量产的12英寸芯片制造企业广州粤芯半导体公司等项目,新经济产业财务投资对公司优化长期战略资源配置、平衡单一产业周期波动、提升企业持续发展整体竞争力和综合价值具有非常明显意义。

  目前公司“一主两翼”系列项目陆续落地,开始全面均衡发力,助推公司保持持续发展与成长。

  公司2020年建立了生产技术中心、财务共享中心、集中采购中心,流程制度加强完善,集团化运营管理能力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入选“2020年中国企业信用500强”、“中国水泥企业综合竞争力第三名”,公司被评为“上市公司主板价值100强”,董事会被评为“主板上市公司最佳董事会”。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集团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联的内容进行了调整。详见第九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1、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2020年1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都安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投资设立都安上峰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持股票比例为100%。

  2020年3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宁夏上峰萌生建材有限公司以固定资产投资设立宁夏上峰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7,073.32万元,持股票比例为100.00%。

  2020年5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以固定资产投资设立怀宁上峰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3,602.55万元,持股票比例为100.00%。

  2020年6月,本公司之子公司贵州金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设立贵州上峰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持股票比例为100.00%。

  2020年9月,本公司投资设立合肥存鑫集成电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持有份额为83.0564%。

  2020年11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上峰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财通证券资管智汇8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出资金额为人民币8,100.00万元,持有份额为100.00%。

  2020年11月,本公司成立财通证券资管智汇8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6,300.00万元,持有份额为100.00%。

  2020年11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宁波上融物流有限公司设立财通证券资管智汇8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出资金额为人民币8,100.00万元,持有份额为100.00%。

  2020年11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财通证券资管智汇8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出资金额为人民币8,100.00万元,持有份额为100.00%。

  2020年11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设立财通证券资管智汇8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出资金额为人民币8,100.00万元,持有份额为100.00%。

  2020年11月,本公司之子公司诸暨上峰混凝土有限公司设立财通证券资管智汇8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出资金额为人民币8,100.00万元,持有份额为100.00%。

  2020年1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台州上峰水泥有限公司设立磐耀定制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持有份额为100.00%。

  2020年11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设立国联定新3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出资金额为人民币7,500.00万元,持有份额为100.00%。

  2020年1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宁波上融物流有限公司设立湖州盛元兴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金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持有份额为97.0873%。

  2020年1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宁波上融物流有限公司设立合肥璞然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持有份额为66.4451%。

  2020年1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设立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持股票比例为79.0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9:30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本次会议由赵旭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020年,公司依照中期战略规划和“一主两翼”发展主线,分解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发展建设项目。在聚焦做大做强水泥建材主业的同时,一方面延伸产业链,依托主业增加价值,骨料产能与产量实现增长、水泥窑协同环保业务两大基地相继建成投运;一方面适度进行新经济产业股权投资,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公司持续发展竞争力。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32亿元,同比下降13.22%;实现盈利27.21亿元,同比下降13.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20.26亿元,同比下降13.11%;实现基本每股收益2.5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是33.55%,销售净利率为31.82%,全年全部产品营业毛利率为48.60%,与上年毛利率基本持平。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的资金需求情况,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年度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802,063,9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81,754,350.7元(含税),占上市公司本年度归母净利润(合并报表)的33.6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经审核,与会监事会一致认为:董事会提交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能够保障公司管理和发展的规范运行,能够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公开披露等方面充分的发挥管控作用,切实保障了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的政策进行,具有有效性与合理性。我们大家都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摘要公告编号:2020-036)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线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监事姚兵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并向公司监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公司第三大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补选解硕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和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解硕荣,男,1965年8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1997年4月至1998年3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机动处财务科副科长;

  1998年3月至1999年12月 在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

  1999年12月至2002年11月任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正科级);

  2002年11月至2006年11月任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副处级);

  2007年01月至2011年10月任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

  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2012年2月至2013年2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铜陵有色铜冠冶化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3年2月至2016年1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2016年1月至2020年1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2021年1月至今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

  解硕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该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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